婚后房产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时该怎么分?
我和伴侣婚后买了套房子,房产证上只有伴侣一个人的名字。现在我们打算离婚,我想知道这套房子在法律上会怎么分配,我有没有权利分到一部分房产呢?不太清楚法律对于这种情况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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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婚后房产只有一方名字,离婚时如何分割的问题前,我们先来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般是指从结婚登记开始到离婚生效或者一方死亡为止。 对于婚后房产只有一方名字的情况,通常要考虑购房资金的来源等因素。如果该房产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那么即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一般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用这些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自然也属于共同财产范畴。 在离婚分割时,一般遵循平等分割的原则。不过,法院也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比如,如果一方在购房时贡献较大,或者考虑到抚养子女、照顾老人等因素,可能会适当多分一些。 但如果该房产是一方用其婚前个人财产购买,且能够证明资金来源,同时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这套房产可能会被认定为该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外,如果夫妻双方对该房产有书面的约定,比如约定该房产归一方所有等,那么在离婚时就会按照约定来处理。这体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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