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房子写双方名字,房款由父母支付,离婚时房子怎么处理?
我和爱人婚后买了套房子,房产证写了我们两人名字,但房款是双方父母出的。现在我们打算离婚,不知道这房子在法律上会怎么分配,我很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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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婚后房子写了双方名字,而房款由父母支付,离婚时房子的处理情况需要分不同情形来看。 首先,如果是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这种情况一般视为一方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也就是说,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一般是均等分割,但也会考虑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其次,如果是双方父母出资,根据上述司法解释,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比如双方父母出资比例分别是 60%和 40%,那么在没有其他约定时,夫妻双方可能会按照这个比例来分割房屋的价值。不过在实际分割时,也会结合房屋的使用情况、双方对房屋的贡献等因素综合考虑。比如一方在婚姻期间对房屋的维护、装修等投入较多,在分割时可能会适当多分。同时,如果存在贷款情况,还需要确定贷款的偿还情况,已偿还的贷款及相应增值部分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剩余未偿还的贷款则作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 总之,这类情况较为复杂,具体的分割方式要结合实际出资情况、双方约定等多种因素,以法律规定为基础进行判断和处理。建议在遇到具体问题时,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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