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下的产权房在婚后怎么算?
我婚前付了首付买了套产权房,婚后和爱人一起还贷款。现在不太清楚这套房子在法律上到底怎么算,是我个人财产,还是和爱人的共同财产?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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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婚后对于产权房归属和权益的认定,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判断。 首先,如果产权房是一方在婚前全额出资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该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即便在婚后,其产权性质也不会发生改变,仍然归购房一方所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就意味着,婚前全款买房,房子是实实在在属于买房人的。 其次,如果是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且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一方名下的,该房屋的产权一般归登记方所有。不过,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这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的规定。打个比方,婚前甲付首付买了房,婚后甲和乙一起还贷,离婚时,房子可能归甲,但甲要对乙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进行补偿。 最后,如果是婚后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例如夫妻婚后一起攒钱买了套房子,不管写谁的名字,都算两人共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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