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后居民纳税人取得哪些所得是按次征税的?
我是一名居民纳税人,不太清楚在税收改革之后,到底有哪些所得是按照次数来征税的。我平时有一些兼职收入、稿酬收入等,想知道这些是不是按次征税,希望能了解具体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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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税收体系中,居民纳税人取得的部分所得是按次征税的。下面来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劳务报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劳务取得的所得,比如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所以劳务报酬所得是按次来确定收入额并计税的。 其次,稿酬所得。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同样依据上述法律规定,稿酬所得也是按次来计算收入额并缴纳个人所得税,并且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再者,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该所得也是按次确定收入额,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最后,财产租赁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根据规定,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如果一次取得多个月的租金收入,要按照一个月为一次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综上所述,改革后居民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和财产租赁所得是按次征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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