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债权人会议的职权有哪些?

我是一名债权人,参加了债权人会议,但不太清楚这个会议到底有哪些职权。想知道在会议上我们能行使什么权利,比如对债务人财产的处理、债务的清偿方案等方面,我们能做些什么决定,希望得到详细解答。
展开 view-more
  • #债权人会议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债权人会议是由所有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组成,以保障债权人共同利益为目的,在法院监督下讨论决定有关破产事宜,表达债权人意志的机构。它在破产程序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一条对债权人会议的职权做出了明确规定。债权人会议有权核查债权。在破产程序中,债权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是非常关键的。核查债权就是让债权人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和确认,确保自己的债权能够得到公平的对待。比如,对于一些存在争议的债权,债权人可以在会议上提出质疑,并要求相关方提供证据进行说明。 其次,债权人会议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负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等重要工作。如果债权人认为管理人不能胜任工作或者存在不当行为,就可以通过债权人会议向法院提出更换管理人的申请。同时,管理人的工作是有报酬的,债权人会议有权对其费用和报酬进行审查,以保证费用的合理性,避免管理人不合理地获取过高报酬,从而保障债权人的利益。 再者,债权人会议有权监督管理人。管理人在执行职务过程中,需要接受债权人会议的监督。例如,管理人对债务人财产的处置情况、债权债务的清理情况等,都要向债权人会议进行汇报。债权人会议可以通过询问、查阅资料等方式对管理人的工作进行监督,确保管理人依法履行职责。 另外,债权人会议可以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债权人委员会是债权人会议的常设监督机构,负责在债权人会议闭会期间代表债权人监督破产程序的进行。债权人会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举出合适的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并且在必要时进行更换,以保证债权人委员会能够有效地履行职责。 债权人会议还可以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在破产程序中,债务人的营业是否继续进行,会对债务人财产的价值和债权人的利益产生重大影响。如果继续营业能够增加债务人财产的价值,有利于债权人的清偿,那么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继续营业;反之,如果继续营业会导致债务人财产的进一步损失,那么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停止营业。 同时,债权人会议可以通过重整计划、和解协议、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以及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重整计划是指对可能或已经发生破产原因但又有挽救希望的债务人,通过各方利害关系人的协商,并借助法律强制性地调整他们的利益,对债务人进行生产经营上的整顿和债权债务关系上的清理,以期摆脱财务困境,重获经营能力的特殊法律程序。和解协议是指债务人与债权人就债务的延期清偿、减免等问题达成的协议。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涉及到债务人财产的保管、维护、使用等方面。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是关于如何将破产财产变现的计划。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则是规定了破产财产如何在债权人之间进行分配。这些方案都直接关系到债权人的切身利益,所以需要通过债权人会议进行讨论和表决。 总之,债权人会议的各项职权都是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破产程序能够公平、公正、有序地进行。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