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的主要职权有哪些?


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维护法治秩序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其主要职权包含多个方面。 在刑事诉讼领域,检察机关具有侦查权。对于一些特定的刑事案件,例如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检察机关可以自行立案侦查。这是为了确保司法系统内部的廉洁和公正,防止权力滥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赋予了检察机关对这类案件的侦查权力。 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也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权。公安机关在侦查刑事案件后,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应当提请检察机关审查批准。检察机关会根据案件的证据和事实,判断是否符合逮捕条件。在案件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机关要对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进行全面审查,决定是否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这一过程是对犯罪行为的筛选和把关,保证进入审判程序的案件具备足够的证据和法律依据。相关依据同样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核心职权之一。在刑事诉讼中,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以及刑罚执行机关的执行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如果发现存在违法行为,检察机关有权提出纠正意见。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检察机关对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调解书等进行监督,认为确有错误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依法提出抗诉或者检察建议。这有助于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 此外,检察机关还有提起公益诉讼的职权。对于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例如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违法行为,检察机关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这体现了检察机关在维护公共利益方面的积极作用,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中关于公益诉讼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