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前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时一定不是共同财产吗?

我婚前父母出首付给我买了套房子,登记在我名下,婚后我和配偶一起还房贷。现在我们打算离婚,我想知道这房子一定不会被当作共同财产分割吗?我有点担心会有什么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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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购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讨论婚前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时是否一定不是共同财产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对于婚前父母出资购房的情况,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父母在婚前出资给子女买房,并且没有明确表示是给夫妻双方的,那么这个出资通常会被看作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 接下来,我们分几种情况来具体分析。 第一种情况,如果婚前父母全额出资购房,并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这种情况下,房子很明显就是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当然不会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举个例子,小张的父母在小张结婚前,拿出全部积蓄为小张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上也只有小张的名字。那么在小张离婚时,这套房子就只属于小张,他的配偶没有权利要求分割。 第二种情况,婚前父母支付首付,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房子是婚前购买的,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比如小王的父母在小王婚前付了首付买了套房子,登记在小王名下,婚后小王和他的妻子一起还房贷。离婚时,房子一般会判给小王,但小王需要给妻子相应的补偿,补偿的部分就是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这部分对应的房屋增值。 第三种情况,婚前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种情况可以视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例如小李和他的女朋友准备结婚,小李的父母出资买了套房子,登记在小李和他女朋友两人名下。那么在他们离婚时,这套房子就要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分割。 综上所述,婚前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时不一定不是共同财产。具体情况要根据出资方式、产权登记情况等因素,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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