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离婚通常会如何分割?
我婚前买了套房子,现在准备离婚,不太清楚这房子在离婚时会怎么分割。房子是我付的首付,婚后一起还的贷款,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这种婚前买房在离婚时的分割是怎样规定的,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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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婚前买房离婚时的分割情况需要根据不同情形来确定。 首先,如果是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并且产权登记在该方名下,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例如,男方在婚前用自己的积蓄全款买了一套房,房产证上也只有男方的名字,离婚时,这套房子依然归男方所有。 其次,若一方婚前支付了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这种情况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也就是说,虽然房子可能会判给首付支付方,但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首付支付方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比如,女方婚前付了首付买了房,婚后夫妻一起还贷,离婚时房子可能归女方,但女方要给男方婚后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的补偿。 最后,如果是双方在婚前共同出资买房,登记在双方名下,那这房子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分割,通常是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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