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怎么分割?
我和老公结婚前,他买了套房子,婚后我们一起还房贷。现在我们打算离婚,不知道这房子该怎么分。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这种男方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离婚时房产分割有什么具体规定,我能分到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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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男方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分割是一个比较常见的问题。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可以先自行协商房子的归属和分割方式,比如一方要房子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等。 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这是因为房子是婚前以一方个人财产支付首付购买并登记在其名下的,从购买房屋的角度看,这是一方婚前的购房行为。 对于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实际计算补偿时,一般会考虑婚后共同还贷的金额、房屋增值情况等因素。例如,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金额占总购房款的比例,房屋从购买到离婚时的增值幅度等。通过综合计算,确定不动产登记一方应给予另一方的合理补偿金额。 总之,在这种情况下,离婚时房产分割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法院会依法判决,同时会保障另一方在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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