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

我和对象婚前一起出钱买了房,但房产证上只有他一个人的名字。现在我们打算离婚,我就想知道这房子该怎么分,我出的钱能拿回来不,我在这房子里能分到多少份额,心里实在没底,希望能有个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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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购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婚姻关系中,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产证只有一方名字,离婚时房屋的分割问题备受关注。下面我们从多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虽然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但由于是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买,该房屋并非登记方的个人财产。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会根据双方的出资情况、购房目的、婚姻关系存续时间等因素来综合判断房屋的归属和分割方式。 从出资情况来看,如果有证据证明双方都有出资,那么出资的比例将是分割房屋的重要依据。例如,双方可以提供银行转账记录、购房合同中的出资约定等证据来证明各自的出资份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所以,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法院可能会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来确定各自在房屋中的份额。 其次,购房目的也会对房屋分割产生影响。如果双方婚前购房是为了共同生活、组建家庭,那么该房屋更倾向于被认定为双方的共同财产。即使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另一方也有权要求分割。但如果能够证明购房是一方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那么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 此外,婚姻关系存续时间也是法院考虑的因素之一。如果双方结婚时间较短,且房屋的增值主要是由于市场因素导致的,那么在分割时可能会适当考虑出资方的利益。相反,如果双方结婚时间较长,且在婚姻期间共同对房屋进行了维护、装修等,那么另一方可能会获得更多的分割份额。 在实际分割时,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一是房屋归登记方所有,由登记方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和房屋的增值情况,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二是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然后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售房款。三是如果双方都主张房屋的所有权,且都有能力支付对方的补偿款,那么可以通过竞价的方式,由出价高的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总之,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离婚时房屋的分割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建议当事人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收集相关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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