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离婚时需要分割吗?老公失踪一年半该怎么办?


首先来说婚前财产的分割问题。婚前财产,简单来讲,就是夫妻双方在结婚之前,其中一方就已经拥有的财产。比如在结婚前自己全款购买的房子、车子,或者是个人的存款、股票收益等,这些都属于婚前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意味着,一般情况下,离婚时婚前财产是不参与分割的,它归财产所有者个人所有,受到法律的保护。不过,如果夫妻双方有特别的约定,比如签订协议约定婚前财产归共同所有,或者对婚前财产的分割有明确方案,那么就按照双方的约定来处理。 接下来谈谈老公失踪一年半的情况该如何处理。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失踪或下落不明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法院受理此类案件后,会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向失踪的一方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比如起诉书、通知举证和开庭日期等,公告期一般是60日。如果被告仍未找到,法院会以缺席判决的方式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决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被告下落不明或失踪满两年的,法院会判准予离婚;对于下落不明或失踪未满两年,又无其它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法院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 。 离婚程序方面,不论下落不明人出走时间的长短,法院均应受理,按照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并且,对下落不明的人提起涉及人身关系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如果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判决后对判决书送达公告期还需要60日公告期。 相关概念: 公告送达:是指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 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