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个人财产的认定是怎样的?
我准备结婚了,但是对婚前个人财产这方面不太懂。我自己有一些存款和一套 房子,想知道这些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的,还有哪些情况也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呢,希望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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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个人财产指的是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这些财产不会因为结婚而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仍然属于个人所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对于一方的婚前财产认定,关键在于取得时间是在结婚登记之前。比如,一方在结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并且房产登记在该方名下,那么这套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再如,一方在婚前通过继承、赠与等合法方式获得的财产,只要是在结婚登记之前完成相关手续,也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是对受到伤害一方的补偿,所以法律规定属于个人财产。例如,因交通事故获得的伤残赔偿金,只归受伤害的一方所有。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也不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比如,父母在遗嘱中写明自己的房产由儿子一人继承,那么这套房产就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像男士专用的剃须刀、女士专用的化妆品等,因为具有特定的个人使用属性,也属于个人财产。另外,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这属于一个兜底条款,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法律和实际情况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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