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强制解散公司的前置程序是怎样的?

我是一家公司的小股东,公司经营管理出现了严重问题,大股东把持决策,根本不考虑我们小股东的利益。我想通过强制解散公司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可又不太清楚强制解散公司的前置程序是怎样的,希望了解一下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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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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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解散公司通常是在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且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情况下,由股东向人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之诉来实现。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其前置程序: 首先,要理解“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含义。这并不是指公司单纯的资金困难或亏损,而是公司的治理机制出现了严重障碍,比如公司连续多年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等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一条明确列举了几种情形,包括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等。 在发现公司存在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情况后,股东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强制解散公司的诉讼,而是应当先尝试通过其他途径解决。这是因为法律鼓励公司通过内部机制解决问题,尽量维持公司的存续。股东可以通过与其他股东沟通协商,尝试改变公司的经营管理策略;也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重新决策。如果公司设有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股东还可以与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进行沟通,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 当股东通过上述途径仍无法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困难的问题时,才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需要注意的是,提起诉讼的股东应当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并且要向法院证明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以及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等情况。 此外,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也会注重调解,尽量通过调解的方式使公司的经营管理恢复正常。如果能够通过调解达成解决方案,比如公司进行股权结构调整、改善经营管理模式等,那么公司就可以继续存续,避免解散。只有在调解不成,且符合法律规定的解散条件时,法院才会判决公司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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