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需要签订书面协议吗?签订的协议有效吗?
我打算结婚,名下有一套婚前房产。听说可以签婚前协议来明确房产归属,但我不太确定是不是一定要签书面协议,而且签了之后这协议有没有效也不清楚。想问问大家,婚前房产在法律上对书面协议是怎么规定的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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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婚前房产并非一定需要签订书面协议。婚前房产,指的是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购买的房产。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来看,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意味着,即使不签订书面协议,婚前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其所有权归属在法律上也是明确的,属于购买方个人所有。
然而,签订书面协议有其独特的意义。书面协议能够以清晰、明确的方式,对婚前房产的归属、使用、处分等事项进行约定。这样做可以避免日后因各种因素,比如房产增值部分的分割、婚姻关系变化等情况引发的纠纷。如果夫妻双方通过书面协议对婚前房产进行了约定,那么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只要该书面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它就是合法有效的,双方都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
比如,夫妻双方在书面协议中约定,一方的婚前房产在婚后归双方共同所有,这种约定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有效的,双方都要遵守。所以,虽然婚前房产不签书面协议不影响其本身的归属认定,但签订书面协议能为房产权益的保障提供更明确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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