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鉴定要做什么准备,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在委托鉴定时,需要做好多方面的准备并注意相关事项,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准备工作。明确鉴定的目的是至关重要的。这就好比您要去旅行,得先确定目的地一样。比如在司法案件中,要明确是为了确定伤残等级、物品价值,还是文件的真伪等。只有明确了目的,才能确定合适的鉴定事项和鉴定机构。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所以要准备好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鉴定材料是鉴定的基础,它包括与鉴定事项相关的各种资料,如病历、合同、物品等。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会直接影响鉴定结果。如果是涉及案件的鉴定,可能还需要提供相关的法律文书。 其次要注意选择合适的鉴定机构。这可不是随便选一家就行的。要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良好信誉的鉴定机构。可以通过查询司法行政部门公布的鉴定机构名录,了解机构的业务范围、鉴定人员的专业背景等信息。正规的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意见才更具权威性和可靠性。另外,在委托鉴定过程中,要与鉴定机构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合同中应明确鉴定事项、鉴定费用、鉴定时限、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这能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日后产生纠纷。按照规定,鉴定机构和委托人应当就鉴定事项等进行约定,并签订司法鉴定委托书。 再者,要关注鉴定的时限。鉴定机构一般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鉴定工作。但有些情况下,可能会因鉴定事项的复杂程度等因素而延长时间。委托人应当及时了解鉴定进度,若超过约定的时限未出结果,可以与鉴定机构沟通。最后,收到鉴定意见后,要认真审查。如果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比如认为鉴定程序违法、鉴定依据不足等,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申请重新鉴定或者补充鉴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对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提出异议和申请重新鉴定等程序都有明确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