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征收预提税的跨国分公司该如何计税?

我有一家跨国分公司,现在面临征收预提税的情况,但是我不太清楚具体该怎么计税。想了解一下在这种情况下,计税的方法、依据以及有哪些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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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预提税。预提税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税种,它是一种源泉扣缴所得税的方式。简单来说,就是在支付款项时,由支付方预先扣除一部分税款交给税务机关。对于跨国分公司征收预提税的计税问题,需要依据中国的相关税收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这里的非居民企业的跨国分公司就可能涉及预提税的征收。 计税时,一般是按照收入全额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比如,外国企业向中国境内企业提供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不扣除任何成本费用。然后再乘以适用税率,目前预提税的基本税率为20%,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跨国分公司所在国家与中国签订了税收协定,可能会有不同的规定。税收协定可能会降低预提税的税率,以避免双重征税。企业需要按照协定的规定来确定适用的税率和计税方法。 同时,跨国分公司还需要注意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的时间和方式。通常,支付方有代扣代缴的义务,应当在支付款项时按照规定扣缴税款,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如果未按照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可能会面临罚款等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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