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对商品定价有什么规定?


物价局对商品定价的规定主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旨在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在我国,价格管理实行宏观经济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极少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市场调节价,是指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这里的经营者就是从事生产、经营商品或者提供有偿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对于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物价局一般不会直接干预定价,而是通过监测市场价格动态,防止不正当价格行为,比如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对不正当价格行为做了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等。 政府指导价,是指依照《价格法》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格。政府定价,是指依照《价格法》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制定的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一般包括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等。 如果经营者违反价格规定,物价局有权依据《价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处罚措施包括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等。所以,经营者在定价时需要了解自己经营的商品是实行哪种价格管理形式,遵守相关的价格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