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是什么?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我国司法工作的一项基本原则,它贯穿于整个司法活动的全过程,对于保障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以事实为根据”,就是要求司法机关在处理案件时,必须以客观存在的事实作为依据,而不能凭主观臆断。这里的事实,是指经过查证属实的、与案件有关的各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为了查明事实真相,司法机关会通过各种手段收集证据,包括证人证言、物证、书证、鉴定意见等。这些证据必须是真实可靠的,并且能够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只有这样,才能准确地认定案件事实,为正确适用法律奠定基础。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条也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条同样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以法律为准绳”,则要求司法机关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对案件作出处理。法律是衡量是非曲直的标准,司法机关必须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准确适用法律条文,不得随意解释或曲解法律。无论是实体法还是程序法,都必须得到严格执行。实体法规定了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司法机关在处理案件时,必须根据实体法的规定来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和义务;程序法则规定了司法机关处理案件的程序和方式,司法机关必须按照程序法的规定进行诉讼活动,确保诉讼程序的公正、合法。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一原则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以事实为根据是正确适用法律的前提和基础,只有查明了案件事实,才能准确地适用法律;以法律为准绳是正确处理案件的保障,只有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处理案件,才能确保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司法实践中,只有坚持这一原则,才能使每一个案件都得到公正的处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