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是指导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正确订立劳动合同的基本准则,它们贯穿于劳动合同订立的全过程。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及其具体内容。 首先是合法原则。这一原则要求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都要符合法律规定。从形式上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从内容上来说,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都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比如,合同中不能约定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不能规定违法的工作时间等。 其次是公平原则。公平原则强调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要对等,不能显失公平。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在公平的基础上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例如,用人单位不能利用自身的优势地位,在合同中规定劳动者承担过多的义务,而自己却享有过多的权利。如果劳动合同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再者是平等自愿原则。平等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双方不存在高低、从属之分。自愿则是指订立劳动合同完全是出于双方当事人自己的真实意愿,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也不允许第三方进行非法干涉。比如,用人单位不能以威胁、强迫等手段迫使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然后是协商一致原则。这意味着劳动合同的条款必须是经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才能确定。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双方要对合同的各项条款进行充分讨论,对劳动报酬、工作岗位、工作时间等重要内容达成共识。只有双方协商一致,合同才能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愿,也才能得到顺利履行。 最后是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在订立劳动合同时要讲诚实、守信用,如实告知对方与订立合同有关的情况。用人单位要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职业危害等情况;劳动者也要如实向用人单位提供自己的学历、技能等相关信息。如果一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