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合同到期后优先权是否存在
我租的商铺合同快到期了,我还挺想继续租的。就想问问到期后在租赁方面我有没有优先权啊?是只要我想续租就能优先续租吗?还是有什么别的条件呢?特别想弄清楚这方面的情况,好提前做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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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合同到期后,优先权是可能存在的。这里所说的优先权主要指优先承租权 。 首先,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明确提到,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这就为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提供了法律保障。通俗来讲,就是在商铺合同到期后,如果出租人打算继续出租该商铺,在其他有意向承租的人给出的承租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原承租人有优先获得租赁权的机会。 不过,需要明确的是,同等条件很关键。这意味着租金价格、支付方式、租赁期限、用途限制等各方面的条件都要一样。例如,新的意向承租人提出更高的租金价格,或者愿意一次性支付更长租赁期限的租金等更优厚的条件,而原承租人无法达到这些条件时,原承租人就不能当然地行使优先承租权。 此外,如果承租人和出租人在原租赁合同中对优先承租权有特别的约定,那么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也是合法有效的,双方都应当按照约定来执行。比如合同里约定,在合同到期后,只要原承租人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续租,出租人就必须优先租给原承租人,这种约定就是受法律保护的。总之,商铺合同到期后原承租人是有优先承租可能性的,但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能否实际行使这一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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