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私企产假只给98天进行仲裁的话,能赔多少?

我在一家私企工作,现在休产假,公司只给我98天产假。我听说我们当地的产假天数不止98天,公司这样做感觉损害了我的权益。我想通过仲裁维护权益,就是不清楚这种情况下仲裁能赔多少,具体赔偿怎么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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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这是国家的基本规定。但实际上,很多地方根据自身情况,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对产假进行了延长。比如《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就明确,在遵守国家法定产假期的前提下,额外增加了60天的产假,即产妇可享受共计158天的产假待遇。所以,私企产假只给98天是否违法,需要参照所在地区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如果企业违反当地规定少给产假天数,女职工可以依法维权。若申请仲裁,赔偿金额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孕期工资损失。按照员工在孕期的工作时间,计算其应得的工资收入。如果员工在产假期间被解雇,则需支付整个孕产期的工资。例如,某女职工正常月工资为5000元,孕期3个月被违法解雇,那么孕期工资损失就是5000×3 = 15000元。 二是产假延长带来的额外医疗和生活费用。包括医疗费用、营养费用、照顾孩子的费用等。这部分费用的计算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但最好有相关票据作为证据。比如女职工因产假缩短,额外支出照顾孩子的费用每月3000元,少休30天产假,那这部分费用可计算为3000元。 法律依据方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明确了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造成女职工损害的,依法给予赔偿;用人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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