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间借贷债务转移有什么法律效力?

我在民间借贷里,遇到有人想把债务转给别人,我不太清楚这在法律上到底是怎么回事。就想了解下,债务转移后会产生什么样的法律效力啊?比如对我债权人来说,会有啥影响不,在权利义务方面会有啥变化,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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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民间借贷债务转移会产生多方面的法律效力。 首先,当事人法律地位发生变化。如果是免责的债务承担,在有效成立后,第三人会取代原债务人,成为新的债务人,原债务人脱离合同关系,由第三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要是第三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债务,由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原债务人不再负责。若是并存的债务承担,第三人加入到合同关系中,和原债务人一起共同向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按份或连带责任 。这是因为债务转移改变了履行债务的主体结构,《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这一规定也保障了债务转移中债权人的知情权和决定权,确保债务主体变更符合债权人意愿。 其次,抗辩权随之转移。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三条规定,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不管是债务存在无效的原因,还是合同履行期限尚未届满等情况,新债务人都能进行抗辩。但要注意,债务承担是无因行为,没有特别约定,第三人不能基于原因行为的事由对债权人进行抗辩,只能基于所承担的合同债务本身所具有的抗辩事由向债权人行使抗辩权。这是为了保证新债务人在承担债务的同时,也能拥有原债务人相应的抗辩权利,平衡各方利益。 最后,从债务一并转移。《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四条规定,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像附随于主债务的利息债务,会随着主债务的转移而转移给第三人。不过,如果从债务是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比如保证债务往往从属于原债务人自身,不当然随主债务的转移而转移给第三人,除非保证人重新作出同意的意思表示。这是对从债务转移的合理规定,保障债务转移过程中从债务的归属清晰合理。 相关概念: 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的地位而承担全部债务,原债务人脱离债权债务关系。 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第三人加入到合同关系中来,成为新的债务人,同原债务人一起共同向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按份或连带责任。 无因行为:是指行为的效力不受其原因关系影响的法律行为,在债务承担中,没有特别约定,第三人不能基于原因行为的事由对债权人进行抗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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