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贷款4000元,利息每天110元,算是高利贷吗?
最近碰到一笔私人贷款,借了4000元,但是每天要还110元利息,感觉利息特别高。想知道这种情况算不算高利贷,以及相关法律是怎么规定的,这种贷款受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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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这种情况是否属于高利贷,需要明确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高利贷是指借款利息过高,超过了法律规定合理范围的借贷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目前判定是否构成高利贷的标准是:借款合同双方事先约定的借款利息,须高于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在这个范围之内的利息才是合法利息;一旦超过此界限,超出部分的利息则视为无效,属于高利贷行为。 具体到这笔4000元的私人贷款,每天利息110元。我们可以简单计算一下年利率,一年按365天算,一年的利息就是110×365 = 40150元。用利息除以本金可得年利率为40150÷4000×100% = 1003.75% ,这远远超过了24% ,更超过了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所以这种情况无疑是典型的高利贷。 对于高利贷,法律是有明确态度的。超过法律规定范围的利息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借款人可以不支付这部分过高的利息。但需要注意的是,合理的本金及在合法范围内的利息,借款人还是应当按时偿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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