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行为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在民间借贷行为中,有多个方面需要我们格外留意。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借贷双方要形成规范的借贷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虽然口头协议也具有法律效力,但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尽量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约定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借款金额、用途、利息计算、借款日期、还款时间,以及违约罚金、纠纷处理方式等内容。如果有证明人或担保人,还应注明证明人或担保人信息并由其签字。这样做的好处是,一旦日后发生纠纷,书面合同就是很重要的证据,能更好地维护双方的权益。 其次,关于利息的约定也十分关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也就是说,利息的约定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上限,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在约定利息时,一定要明确是年利率还是月利率,避免产生歧义。 再者,要注意借款的支付方式。最好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借款交付,并且在转账时备注“借款”字样。这样做可以留下清晰的资金流向记录,作为借款事实的有力证据。如果是现金交付,一定要让借款人出具收条,注明收到的金额和款项性质为借款。 另外,出借人要对借款人的信用和还款能力进行评估。可以通过了解借款人的工作情况、收入来源、家庭状况等方面,判断其是否有能力按时还款。如果借款人信用不佳或者还款能力存疑,出借人要谨慎考虑是否借款。 最后,要重视诉讼时效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出借人要在诉讼时效内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否则可能会丧失胜诉权。当还款期限届满后,出借人要及时向借款人催款,并保留好催款的证据,如短信、微信记录、电话录音等,这样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诉讼时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