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了有怎样的法律效力,反悔后有什么救济途径?


在探讨私了的法律效力以及反悔后的救济途径之前,我们先来明确“私了”的概念。私了,指的是双方当事人在没有经过司法程序或行政程序的情况下,自行就争议事项达成和解协议。这种解决纠纷的方式在日常生活中十分常见,比如在一些轻微的交通事故、民事侵权等案件中,当事人往往会选择私了。 私了达成的协议本质上是一种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所以,只要私了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该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例如,甲和乙发生碰撞,导致乙的车辆轻微受损,双方协商后甲一次性赔偿乙一定金额,乙不再追究甲的责任,这种情况下达成的协议通常是有效的。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当事人可能会对私了协议反悔。比如,协议是在一方受到欺诈、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或者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如果当事人认为私了协议存在上述可撤销的情形,那么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起诉讼或仲裁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此外,如果私了协议已经部分履行或者全部履行,在协议被撤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