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限制?

我刚入职一家公司,还在试用期,公司最近好像想辞退一些人。我担心自己也会被辞退,想了解下在试用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有啥限制,我也好心里有底,免得被公司随意辞退,自己还不知道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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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试用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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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是有一定限制的,以下为您详细解读。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试用期的概念。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相互适应的一个时间段。在这个期间,双方都有一定的考察权利,但并不是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有正当理由。 该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这表明用人单位不能毫无理由地在试用期辞退劳动者。比如,若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不符合录用条件”需要用人单位有明确的标准和证据。例如,用人单位在招聘时明确了岗位的学历要求、技能要求等,劳动者没有达到这些要求,就可能被认定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此外,该法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分别是,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在这些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也需要遵循法定的程序。比如,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对于劳动者来说,在试用期也享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给予了劳动者一定的自主选择空间,但也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用人单位。总之,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是随意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需要遵循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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