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单位辞退员工,是否要给补偿金,该怎么办?
我在单位工作了一段时间,最近单位要辞退我。我不太清楚单位辞退员工到底需不需要给补偿金。要是该给却不给,我又该采取什么办法维护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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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单位辞退员工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是员工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过错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比如员工经常无故旷工,或者泄露公司商业机密导致公司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等情况。 但如果是用人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还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时,也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单位辞退员工后,应当支付补偿金却不支付,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根据相关规定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处理。劳动者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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