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漏缴社保是否属于违约?
我在一家单位工作,最近发现单位漏缴了我好几个月的社保。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单位是不是违约了,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来看,单位漏缴社保算不算是违约呢,会有什么后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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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单位漏缴社保是否属于违约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两个方面来分析,一是劳动合同层面的违约,二是法律规定层面的违法。 从劳动合同层面来看,违约指的是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如果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单位要按照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保,而单位出现漏缴社保的情况,那么此时单位的行为就属于违约。因为劳动合同是单位和员工之间的一种约定,双方都应当按照合同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单位漏缴社保就违背了合同中的这一约定。 从法律规定层面来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这表明,为员工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单位漏缴社保属于违法行为。 综合来看,单位漏缴社保既可能构成劳动合同层面的违约,也必然违反了法律规定。员工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先和单位沟通,要求其补缴社保。若单位拒绝,员工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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