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缓刑是不是就不用坐牢了?

我有个亲戚涉及一起案件,法院说可能判缓刑。我不太明白缓刑是啥意思,是判了缓刑就不用去坐牢了吗?这缓刑具体是怎么执行的,会不会后面又要去坐牢啊?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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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缓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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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制度,简单来说,就是对一些犯罪情节相对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危险等情况的犯罪分子,法院暂时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而是规定一个考验期。在考验期内,如果犯罪分子遵守相关规定,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但如果违反规定,就可能要执行原判刑罚,也就是去坐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六条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而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所以,一般情况下判了缓刑不用去坐牢,但要在考验期内遵守规定,否则仍有坐牢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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