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小区一楼小院的归属存在哪些问题?

我买了小区一楼带小院的房子,但是不确定这个小院到底归我个人所有,还是全体业主共有。现在小区其他业主也对小院使用有意见,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小区一楼小院归属会有哪些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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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院归属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小区一楼小院的归属问题在实际生活中常常引发争议,以下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专有部分是指具有构造上和使用上的独立性,能够明确区分、可以排他使用、能够登记成为特定业主所有权的客体的部分。共有部分则是指除专有部分以外的其他部分,包括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 在判断小区一楼小院归属时,要看购房合同的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如果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该小院归一楼业主专有使用,那么从合同角度,一楼业主对小院具有使用权益。但这里要注意,这种约定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如果购房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就要看小院是否计入了建筑物的公摊面积。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小院面积计入了全体业主的公摊面积,那么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它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全体业主对其享有共同管理和使用的权利,一楼业主不能独占使用。例如,小区的公共绿地、道路等通常都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不能由个别业主私自圈占。 另外,还要看小院是否具有合法的建设手续。如果小院是开发商在建设过程中按照规划合法建造,并且符合相关建筑规范和要求,其归属判定会相对明确。但如果小院是后期私自搭建的,属于违章建筑,不仅其归属存在问题,还可能面临被拆除的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在处理小区一楼小院归属问题时,如果业主之间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业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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