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取保的流程及时间是怎样的?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办理取保候审主要有以下流程:首先是申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比如犯罪嫌疑人的父母、配偶等亲属,或者其聘请的律师都可以提出申请。申请时一般要提交书面的取保候审申请书,说明申请取保候审的理由和拟采取的保证方式等内容。 其次是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收到取保候审申请后,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审查。他们会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等因素。如果认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就会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最后是执行,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在决定取保候审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按照要求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人需要符合一定条件,比如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等;保证金的数额则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执行机关会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布取保候审的决定,并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 关于办理取保候审的时间,在整个刑事诉讼的过程中,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都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不过在不同阶段,由于案件所处的情况不同,办理的时间和难易程度也会有所差异。一般来说,在侦查阶段,如果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在这个期间,如果认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可以申请办理。如果在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只要符合条件,也可以随时申请,司法机关会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决定。总体而言,办理取保候审的时间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期限,关键还是要看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