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用集体土地的程序是什么?
我家这边说要征用集体土地,但是也没看到有啥程序,就直接说要征了。我想了解下,正规的征用集体土地程序到底是咋样的,这样心里也有个底,看看他们做得到底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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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用集体土地的程序通常包含以下几个主要阶段。 首先是征地报批前的程序。在这个阶段,需要发布拟征地公告,通俗来讲,就是政府要提前告知被征地的集体组织和村民,这里的土地要被征用了,告知内容一般有征地范围、面积、用途等。同时,要进行现状调查,也就是对被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等进行详细调查和登记,这是为后续补偿提供依据。此外,还要组织听证,如果被征地的村民对征地有意见,认为会影响到自己的权益等情况,就可以申请听证来表达自己的诉求。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等相关规定,这些程序都是保障被征地农民知情权、参与权的重要环节。 其次是征地报批阶段。市、县人民政府按照相关规定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等,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不同类型和面积的土地征收,批准权限不同,比如征收基本农田等重要土地需要国务院批准。这是严格遵循土地管理法中关于土地征收审批权限的规定,确保土地征收依法进行。 再次是征地批准后的实施程序。经批准后,要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之后还要进行征地补偿登记,被征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然后拟定并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听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方案通过后组织实施。这些都是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规进行的,以保障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 最后是交付土地。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交出土地,完成土地征收的最后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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