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婚姻无效的程序是怎样的?
我和对象结婚后,发现存在一些导致婚姻无效的情形,比如重婚等。我想知道申请婚姻无效的具体程序是什么,是直接去法院吗,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整个流程大概是怎样的,希望能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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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婚姻无效的程序是一个涉及法律规定和司法流程的过程。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咱们得明白什么是婚姻无效。婚姻无效是指男女双方的结合因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结婚实质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接下来,说说申请主体。有权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其中,利害关系人包括: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然后是申请的程序。一般是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当事人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比如证明婚姻无效情形存在的证据,像重婚的需要有对方与他人结婚的证明材料;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需要有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户口本等材料;未到法定婚龄的,要有能证明年龄的身份证件等。 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进行审理。审理过程中,法院会依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来判断婚姻是否无效。需要注意的是,人民法院审理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未达成调解协议的,人民法院会一并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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