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到法院有什么程序?


起诉到法院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时,请求法院通过审判给予司法保护的一种诉讼行为。以下为您详细介绍起诉法院的程序: 首先是准备阶段。要明确被告是谁,也就是和您发生争议、侵犯您权益的对方。同时,要收集相关证据,证据是支持您诉求的关键。比如合同纠纷中,合同文本就是重要证据;侵权纠纷里,受损的物品、医院的诊断证明等都可以作为证据。还要写好起诉状,起诉状要包含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接着是立案阶段。您需要将准备好的起诉状和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法院会对您的材料进行审查,看是否符合立案条件。如果符合,法院会受理案件并通知您缴纳诉讼费。诉讼费的金额根据案件类型和标的额而定。若不符合立案条件,法院会说明理由并退回材料。 立案后就进入审理前的准备阶段。法院会在法定时间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要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同时,法院可能会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让双方了解彼此的证据情况。法院还会确定开庭时间和地点,并通知双方当事人。 之后是开庭审理阶段。开庭时,首先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并宣布法庭纪律。然后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接着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双方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举证、质证。之后是法庭辩论阶段,双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最后是当事人最后陈述,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 最后是判决和执行阶段。合议庭根据评议结果作出判决。如果您胜诉,而对方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您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