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跨地逮捕人的程序是怎样的?

我有个朋友在外地好像涉嫌违法犯罪了,听说警方要跨地来逮捕他。我想了解下,警察跨地逮捕人的话,具体程序是怎样的呢?会不会很复杂?是直接就过来抓人,还是要经过一些手续?
展开 view-more
  • #跨地逮捕
  • #逮捕程序
  • #刑事诉讼
  • #检察院审查
  • #公安协作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跨地逮捕人,也就是公安机关在不同地区执行逮捕任务,这一过程有着严格且明确的程序规定,目的是确保执法的合法性与规范性。 首先是提请批准逮捕。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要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这一步是为了让检察院对案件有全面了解,判断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然后是检察院审查与决定。人民检察院会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材料进行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如果检察院批准逮捕,会制作批准逮捕决定书;若不批准逮捕,会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会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接着是执行逮捕。公安机关在收到检察院的批准逮捕决定书后,会立即执行逮捕。对于跨地逮捕,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百四十九条,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执行人员应当持拘留证、逮捕证、办案协作函件和工作证件,与协作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联系,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当派员协助执行。到达异地后,要及时与当地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下开展逮捕行动。执行逮捕时,必须出示逮捕证。 最后是后续工作。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并且公安机关还要在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如果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和第九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总之,跨地逮捕人的程序是环环相扣的,每一个环节都有相应的法律约束,以保障整个执法过程合法、公正、有序。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