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协议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我和另一半打算好聚好散,选择协议离婚。但我们不太清楚具体要走哪些程序,是直接去民政局办手续就行,还是有其他步骤?想了解下协议离婚完整且准确的程序,避免到时候手忙脚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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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协议离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协议离婚,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通过行政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协议离婚的具体程序如下: 首先是申请阶段。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这个离婚协议非常重要,它涉及到夫妻双方在离婚后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比如子女归谁抚养,抚养费怎么给,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共同债务怎么承担等内容。签订好离婚协议后,双方要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接着是受理阶段。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比如,如果证件不全,或者离婚协议书不符合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就不会受理申请。 然后是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最后是审查和登记(发证)阶段。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审查无误后,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至此,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正式解除。 总之,协议离婚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逐步进行,每个环节都有相应的要求和规定,夫妻双方应当认真对待,确保离婚程序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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