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


协议离婚,通俗来讲,就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的共识,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协商一致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的一种离婚方式。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协议离婚的流程。 首先是申请阶段。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夫妻双方需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接着是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然后是审查阶段。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审查的目的是确认双方是否自愿离婚,是否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最后是登记(发证)阶段。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至此,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正式解除。 在整个协议离婚过程中,离婚协议书是非常重要的文件。它是夫妻双方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的书面协议,应当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同时,双方在签署离婚协议书时,应当认真阅读协议内容,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