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诉讼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我和另一半感情破裂,想通过诉讼离婚来结束这段婚姻,但我完全不清楚诉讼离婚的具体程序。不知道该先做什么,是直接去法院吗,还是要准备什么材料。想了解一下整个诉讼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每个步骤都需要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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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诉讼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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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通俗来讲,就是夫妻双方无法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而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的一种方式。以下为您详细介绍诉讼离婚的程序。 首先是起诉阶段。起诉一方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起诉状里要写清楚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比如请求判决离婚、分割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等)以及事实与理由(就是说明夫妻感情破裂的具体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一般情况下,是向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接着是受理与审理前的准备阶段。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会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立案后,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要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法院还会确定合议庭组成人员,并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此外,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必要的调查收集证据工作。 然后进入开庭审理阶段。这是诉讼离婚的重要环节,一般会公开进行,但涉及隐私等情况的可以不公开。开庭时,首先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然后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之后进入法庭调查阶段,按照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宣读鉴定意见、宣读勘验笔录的顺序进行。法庭调查结束后是法庭辩论阶段,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然后双方互相辩论。辩论终结后,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最后是判决阶段。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解除。如果调解不成,法院会及时作出判决。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如果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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