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被执行人听证会的程序是怎样的?
我在执行案件中想追加被执行人,听说要开听证会。但我不太清楚这个听证会具体有啥程序,比如要提前准备啥材料,现场是怎么个流程,各个环节要注意些什么,希望有人能给详细讲讲。
展开


追加被执行人听证会是在执行程序中,当申请执行人申请追加案外人为被执行人时,法院为了查明相关事实、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举行的一种听证程序。 首先是申请与受理阶段。申请执行人如果认为需要追加被执行人,要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且说明追加的事实和理由,同时还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查。要是符合受理条件,就会受理该申请,并确定听证会的时间、地点和参与人员,然后通知各方当事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院对申请追加被执行人的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审查并公开听证。 接着是听证会的准备。在听证会前,各方当事人都要做好充分准备。申请执行人要整理好支持追加被执行人的证据,比如证明被追加人与原被执行人存在特定关系(如合伙关系、独资企业主与企业的关系等)的证据。被申请追加的人则要针对申请进行答辩准备,收集能证明自己不应被追加为被执行人的证据。 然后进入听证会的进行阶段。听证会一般由执行法院的法官主持。首先,主持人会核对各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宣布听证纪律和权利义务。之后,申请执行人陈述追加被执行人的请求、事实和理由,并出示相关证据。被申请追加的人进行答辩,对申请执行人的主张和证据发表意见,也可以出示自己的证据。在这个过程中,双方可以相互质证,对对方提供的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进行质疑和辩论。法官会根据双方的陈述和质证情况进行询问,以查明案件事实。 最后是听证会后的处理。听证会结束后,法院会根据查明的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作出裁定。如果经审查认为申请追加被执行人的理由成立,法院会裁定追加该人为被执行人;如果理由不成立,则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还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