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用土地的程序是怎样的?


土地征用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将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的行为。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征用土地的程序: 首先是预公告阶段。根据《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当地政府会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预公告内容包括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等,让被征地的村民提前知晓相关情况。 接着是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由当地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同时,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就征收土地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以及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综合研判。 之后是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该方案应当包括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方式和标准、安置对象、安置方式、社会保障等内容,并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 在公告期间,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然后是补偿登记与协议签订。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最后是申请征收土地与批准实施。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此时,征地程序基本完成,土地将被依法征用。 了解征用土地的程序,有助于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征地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