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走路回家踩到不明物体摔成骨折是否算工伤?
下班走路回家时,不小心踩到不明物体结果摔成了骨折。现在就想知道这种情况能不能算工伤,不太清楚工伤认定这块的具体规定,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这种情况到底能不能被认定为工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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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走路回家踩到不明物体摔成骨折一般不算工伤。 要理解这个问题,得先明白工伤认定的相关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了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几种情形,其中和上下班途中相关的是,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第十五条规定的视同工伤情形里,也没有符合下班途中踩不明物体摔倒骨折这种情况的。 这里认定工伤有几个要素。首先,“上下班途中”要符合上下班的“合理时间”“合理路线”“以上下班为目的”,并且包含上下班途中发生的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的活动;其次,必须是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最后,该事故职工本人不能负主要责任,如果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职工本人负次要责任或同等责任,才可以认定为工伤。 而下班走路回家踩到不明物体摔倒,这不属于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所以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相关概念: 工伤认定:就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上下班途中:指从居住的住所到工作区域之间的必经路途,必要时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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