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走路摔伤算工伤吗
我在单位走路的时候不小心摔伤了,现在心里很忐忑,不知道这种情况能不能算工伤。我想了解一下,就我这种在单位正常走路意外摔伤的情况,从法律角度来说能不能被认定是工伤呀?要是能认定,后续又该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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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单位走路摔伤不一定算工伤。 首先来了解一下工伤认定的概念,简单说就是劳动行政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对职工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进行判定的行为。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如果在单位走路摔伤,是因为执行本职工作、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或者履行工作职责等与工作直接相关的原因导致的,那么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比如,在工作过程中着急去送重要文件,不小心摔倒受伤,这种因工作原因导致的摔伤就可能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但要是单纯因为自身不小心,比如走路时玩手机、不看路等个人原因摔倒,且单位不存在安全隐患等工作相关因素,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 相关概念: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及亲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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