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的程序是怎样的?


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了一定时间的刑罚之后,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司法机关将其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首先是申请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进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而第七十九条规定,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在假释方面,执行机关一般是监狱等刑罚执行机构。当罪犯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符合假释的实质条件,即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等,监狱会对其进行全面考察和评估。之后,监狱会根据考察结果,整理相关材料,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这些材料通常包括罪犯的服刑表现记录、悔罪态度证明、奖惩情况等,以证明罪犯符合假释的条件。 接着是法院审理阶段。人民法院在收到执行机关的假释建议书后,会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法院会对执行机关报送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包括罪犯的犯罪事实、原判刑罚、服刑表现等。合议庭会认真审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判断罪犯是否真正符合假释的条件。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可能会采取书面审理或者开庭审理的方式。如果法院认为罪犯符合假释条件,会裁定予以假释;如果认为不符合条件,则会驳回申请。 最后是监督和考验阶段。一旦法院裁定假释,犯罪分子就可以在一定的考验期内提前出狱。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在假释考验期内,犯罪分子需要遵守相关规定,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如果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违反规定,可能会被撤销假释,重新收监执行剩余刑期。例如,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又犯新罪,或者发现其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就会被依法撤销假释。此外,如果犯罪分子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也会被撤销假释。 总之,假释程序是一个严格且规范的法律程序,它既保障了犯罪分子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法律的公正和社会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