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程序是怎样的?

我涉及一个案子,听说人民法院有权决定逮捕。我想知道法院决定逮捕具体是走什么样的程序,从开始到结束都有哪些步骤,每个步骤有什么要求和注意事项,希望能有个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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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院逮捕程序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程序是司法实践中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下面将详细介绍该程序的各个方面。 首先,了解一下逮捕的概念。逮捕是指司法机关在一定时间内依法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并羁押于一定场所的强制措施。其目的在于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从而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适用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程序步骤如下: 第一,申请与审查。当案件审理过程中,人民检察院未采取逮捕措施,而人民法院认为符合逮捕条件时,由承办案件的审判人员提出意见,经合议庭或者独任审判员决定后,制作《逮捕决定书》。《逮捕决定书》应写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涉嫌的罪名、决定逮捕的法律依据等内容。 第二,执行。人民法院作出逮捕决定后,将《逮捕决定书》送交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在接到人民法院的《逮捕决定书》后,应当立即执行逮捕,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法院。 第三,通知家属。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第四,讯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此外,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程序是一个严谨且规范的过程,每一个环节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要求,这既保障了司法机关能够有效打击犯罪,又充分保护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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