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融资租赁合同的程序是怎样的?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订立融资租赁合同的程序。 首先是选择租赁物和出卖人。承租人根据自己的生产经营需要,确定所需的租赁物,并选择合适的出卖人。这一步是整个融资租赁合同的基础,承租人需要充分考虑租赁物的性能、质量、价格等因素,以及出卖人的信誉、售后服务等情况。 接着,承租人向出租人提出租赁申请。承租人需要向出租人提交详细的租赁申请书,包括租赁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用途等信息,以及承租人的基本情况、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资料。出租人会根据承租人提交的申请和资料,对承租人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 在出租人对承租人进行信用审查后,会做出是否同意租赁的决定。如果出租人同意租赁,双方会进行谈判,协商融资租赁合同的各项条款,包括租赁物的购买价格、租金的计算方式、支付期限、租赁期限、租赁物的交付方式、维修保养责任等。这一过程需要双方充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 之后,出租人根据与承租人协商确定的条件,与出卖人订立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中,需要明确租赁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标准、价格、交付时间、交付地点等条款。同时,买卖合同中还需要约定出卖人向承租人直接交付租赁物的条款。 最后,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中需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六条规定,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 在订立融资租赁合同的过程中,双方都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确保合同的订立符合法律规定,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