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要约收购的程序内容是怎样的?

我参与了一家公司的收购项目,打算采用要约收购的方式。但我不太清楚要约收购具体要经过哪些程序,比如从开始到结束要做什么,有什么步骤和要求。希望了解这方面的详细内容,以便顺利完成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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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要约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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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向被收购的公司发出收购的公告,待被收购上市公司确认后,方可实行收购行为。这是各国证券市场最主要的收购形式,通过公开向全体股东发出要约,达到控制目标公司的目的。以下为您详细介绍要约收购的程序内容: 首先是做出收购决议。收购人如果要进行要约收购,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公司的权力机构(如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做出进行收购的决议。这一步就像是一支军队在出征前要先有将领做出作战决策一样,是收购行动的开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的重大收购行为必须经过合法的决策程序,以保障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接着要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收购人在做出收购决议后,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载明相关事项,如收购人的名称、住所;收购人关于收购的决定;被收购的上市公司名称;收购目的;收购股份的详细名称和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收购期限、收购价格;收购所需资金额及资金保证;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时持有被收购公司股份数占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比例等。这一步相当于向监管部门报备自己的收购计划,让监管部门了解收购的具体情况。 然后是公告收购要约。收购人在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15日后,公告其收购要约。在上述期限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发现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及时告知收购人,收购人不得公告其收购要约。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这一过程是向市场和被收购公司的股东公开收购的意图和条件,让股东们有足够的时间来考虑是否接受要约。 之后进入收购要约的履行阶段。收购要约提出的各项收购条件,适用于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收购期限届满,被收购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由证券交易所依法终止上市交易;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收购行为完成后,收购人应当在15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公告。 最后是收购后的事项处理。收购完成后,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通过要约收购取得被收购公司股份达到百分之三十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但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免除发出要约的除外。 总之,要约收购程序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和要求,收购人必须严格按照这些程序和规定进行操作,以确保收购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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