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要约收购的程序是怎样的?

我参与了一家公司的收购项目,打算采用要约收购的方式。但我不太清楚要约收购具体要走哪些程序,从开始到结束有哪些步骤和需要注意的地方,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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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要约收购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要约收购是收购人向被收购公司股东公开发出购买其所持该公司股份的要约,以期获得公司控制权的行为。下面将详细介绍要约收购的程序。 首先是准备阶段。收购人需要聘请财务顾问等专业机构,对目标公司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了解目标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股权结构等信息。同时,收购人要根据尽职调查的结果,制定详细的收购方案,确定收购价格、收购数量、收购期限等重要事项。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收购人进行要约收购,应当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并聘请财务顾问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抄报派出机构,通知被收购公司,同时对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作出提示性公告。 接着是公告阶段。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要约收购报告书后的15日后,若中国证监会无异议,收购人就可以公告其要约收购报告书、财务顾问专业意见和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然后是预受与收购阶段。预受是指被收购公司股东同意接受要约的初步意思表示,在要约收购期限内不可撤回之前不构成承诺。同意接受收购要约的股东,应当委托证券公司办理预受要约的相关手续。收购人应当公平对待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应当得到同等对待。收购期限届满,发出部分要约的收购人应当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购买被收购公司股东预受的股份,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预定收购数量时,收购人应当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以终止被收购公司上市地位为目的的,收购人应当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购买被收购公司股东预受的全部股份。 最后是后续事项处理阶段。收购期限届满后,收购人应当在15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并予以公告。如果收购人持有被收购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75%以上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收购人持有被收购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90%以上的,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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