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异地上户口的流程是什么?


跨省异地上户口,也就是办理户口迁移,是指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后,将户口从原户籍所在地迁移到现居住地的过程。以下为你详细介绍相关流程。 首先是准备材料,通常所需的基本材料有身份证、户口本,这些是证明个人身份和户籍信息的重要凭证。此外,不同迁移原因还需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是因为结婚迁移户口,需要提供结婚证,以此证明婚姻关系;购房落户的话,要准备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证明你在当地有合法的居住场所;工作调动则需要工作调动证明,由工作单位开具,证明你因工作需要进行户口迁移。 接着要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你需要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前往迁入地派出所,填写户口迁入申请表。派出所会对你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判断是否符合迁入条件。审核内容主要包括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是否符合当地的落户政策。比如,有些地方对购房落户有面积要求,有些对工作单位的性质和资质有规定。 审核通过后,迁入地派出所会开具准迁证。准迁证是你户口能够迁入的重要凭证,上面会注明你的个人信息、迁入地址等内容。拿到准迁证后,你要回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在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你需凭借准迁证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派出所会在你的户口本上注明户口迁出情况,并开具户口迁移证。这个证是你将户口从原户籍所在地迁出的证明。 最后,你要持户口迁移证和相关材料,再回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迁入地派出所会根据户口迁移证和其他材料,将你的户口信息录入当地户籍系统,给你办理新的户口本。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