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中禁止导游的行为有哪些?
我是一名导游,最近听说导游管理办法在征求意见,里面有禁止导游的一些行为,我想了解具体是禁止哪些行为,毕竟这关系到我以后的工作,怕一不小心就违反规定了,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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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导游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过程中,对于禁止导游的行为有一系列规定,这主要是为了规范导游行业,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 首先,导游不能进行虚假宣传。简单来说,就是不能为了吸引游客,故意夸大旅游景点的实际情况,或者对旅游服务内容进行不实描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导游和领队应当严格执行旅游行程安排,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者中止服务活动,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费,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这里面的诱导、欺骗就包含了虚假宣传的情况。 其次,导游严禁向游客索取小费。小费虽然在一些行业可能是一种常见的额外收入方式,但在导游行业,这种行为是不被允许的。这是为了保证导游服务的公正性和客观性,避免导游为了获取小费而影响正常的服务质量。《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不得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不得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 再者,导游不能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有些导游为了获取商家的回扣等利益,会通过各种手段让游客去购物或者参加额外付费的项目,这严重侵犯了游客的自主选择权。《旅游法》中对此也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违反此规定的导游会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另外,导游还不能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者中止服务活动。旅游行程是游客和旅行社事先约定好的,导游随意变更或者中止服务,会打乱游客的旅游计划,损害游客的利益。根据相关规定,导游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旅游行程。 总之,导游在工作中需要严格遵守这些禁止性规定,否则将可能面临罚款、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等处罚,同时也会损害整个导游行业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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