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胎儿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财产该怎么处理?

我怀孕的时候,家里老人就立了遗嘱,说要给肚子里的宝宝留一份财产。结果很不幸,宝宝没保住,先于老人去世了。现在老人也走了,我不知道之前给宝宝留的那份财产该怎么处理,是归我,还是按照别的方式分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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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胎儿继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涉及胎儿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财产的处理问题,需要从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两方面进行分析。首先,要明确“胎儿预留份”这一法律概念。在继承相关事务中,为了保障胎儿出生后的权益,法律规定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这就好比提前为即将出生的宝宝准备了一份专属的“礼物”。 法律依据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该条文明确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也就是说,当胎儿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就相当于胎儿从未获得这份继承权。原本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不能再归属于这个未出生的胎儿,而是要重新回到法定继承的程序中。 在法定继承中,首先确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对于之前为胎儿保留的那份财产,将由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则进行分配。例如,如果被继承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父母和其他子女,那么这份财产将由这些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分配。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通常应当均等。但也有特殊情况,比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所以,当胎儿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原本为胎儿保留的财产不会按照最初设想由胎儿继承,而是要根据法定继承的相关规定,在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之间进行合理分配。这样的规定既能保障各法定继承人的合法权益,也符合法律公平公正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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